
连云港市明慧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07月13日,注册地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绿园南路52号连云港市老年活动中心附三楼,法定代表人为张冲鹰。经营范围包括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;企业形象策划;庆典礼仪服务;展览展示;摄影摄像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国内各类广告;面向成年人开展的非职业技能培训(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);艺术培训;教育信息咨询;服装设计、销售、租赁;场地租赁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***连云港市明慧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对外投资1家公司,具有1处分支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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